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器项目C栋冷链(保种)库及加工
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DNYFZ202200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器项目C栋冷链(保种)库及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00万元,招标人为泰州市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综合利用泰州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产业化基地现有一栋厂房(约7000平方米),根据招标人的建设需求,对该厂房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冷链(保种)库(约19290立方米)及农产品分拣分装车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保温及冷库门工程、制冷及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通风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器项目C栋冷链(保种)库及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器项目C栋冷链(保种)库及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资质须同时满足①、②的要求:①施工资质:机电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015新标准)叁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具备【商物粮冷冻冷藏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乙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关人员不得兼任;
(4)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含)及以上冷库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依据,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
- 设计业绩要求:以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含)及以上冷库工程的工程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证明资料。
(C)施工业绩要求: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含)及以上冷库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
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1(6)、1(7)、3、4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0月13日9时00分到2022年10月1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持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加盖公章)到江苏方正代理公司(泰州市海陵区永晖路3-9号3楼)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14 时30分
递交方式:泰州市海陵区永晖路3-9号3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4日14 时30分
开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永晖路3-9号3楼会议室
- 其他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泰州市农业开发区
1.2建设规模:综合利用泰州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产业化基地现有一栋厂房(约7000平方米),根据招标人的建设需求,对该厂房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冷链(保种)库(约19290立方米)农产品分拣分装车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保温及冷库门工程、制冷及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通风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等。
1.3合同估算价(万元):900万元
1.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3年运营管理期
1.5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运营及管理维护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任务书范围内的设计、施工采购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配合业主完成办理项目的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同时整体运营管理该项目,负责该项目的整体招商和运营维护(负责组建运营管理团队,进行团队培训;制订运营管理体系、架构的设计及执行;负责商务托管和冷链物流运营管理,负责设施设备等维护,中标人需在竣工验收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供运营期的履约保证金)等;运营管理期为3年(运营期每年需固定向招标人缴纳280万元利润)。
1.6付款方式:①设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设计合同价的10%,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付至设计合同价的50%;余款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不计息);每次付款前需提供
增值税专用发票。②施工(含采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后付签约合同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暂列金额)的10%(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运营管理期履约保证金和首个年度运营管理利润缴纳后付至合同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的70%;工程结算完成且运营管理期满壹年、第二个年度运营管理利润缴纳后,付至最终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以上均不计算利息);每次付款前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③本项目支付的进度工程款已包含应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认真执行苏建规字[2019]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招标人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承包人拨付工程款,并将建筑工人工资存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承包人应当及时将工资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本人,并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以便核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农业开发区秋雪湖大道58号
联系人:刘凡
电话:0523—8628982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永晖路3-9号3F
联系人:吴嘉敏
电话:15996006660
电子邮件:86980897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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