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种业产业园智慧综合平台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管委会 ,代建单位为泰州市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种业产业园智慧综合平台项目(建筑改造、装饰装修、安装及布展工程)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海陵区种业产业园
2.2建设规模:生产实验楼整栋的装修改造及布展设计,一层及夹层的装修布展施工,设计建筑面积约4600㎡,装修布展施工建筑面积约1850㎡;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招标范围:
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实验楼整栋的装修改造及一楼和夹层展示厅布展工程所需的展示陈列(含美工布展、展品展项)、多媒体声光电设备、软体部分(包括软件、数字内容等)、室内原消防、暖通、水电改造、弱电、装饰装修等的方案设计(包括功能和展区布局、展示主题、展品内容、展示方式和手段、各展区效果图、数字及智能化系统运用等)方案确定后完成上述项目的效果图、立面图、施工图设计,基础装饰施工图(平面图、立面图、节点图、顶面、地面等)、装修电气、暖通、 消防图等完整图纸便于施工,及设计任务中全部内容。
采购及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一楼及夹层的拆除、布展工程材料、设备(多媒体声光电等)采购、多媒体软件和数字内容开发及创意制作、多媒体展项施工、装饰布展、弱电、水电改造工程施工等所有设计图和效果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不含暖通及消防)内容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及设计任务中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服务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质量保修期等。
2.3.2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
2.3.3总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4 付款方式:①设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设计合同价的 10%,方案设计经甲方确认后付至设计合同价的20%,施工图设计完成且经审查通过后付至设计合同价的80%;余款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不计息)。
②施工(含采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后付签约合同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暂列金额)的10%(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基础装饰完成,多媒体设备安装前,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最终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最终双方确认价的97%;缺陷责任期满二年后付至最终审计金额的100%(以上均不计算利息)。每次付款前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设计综合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含以上)、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 2019 年7 月 1 日以来以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800 万元的展馆陈列工程(或布展工程)的总承包业绩(临时性布展除外)。
(B)施工业绩要求:自 2019 年 7 月 1 日以来以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800 万元的展馆陈列工程(或布展工程)的施工业绩(临时性布展除外)。
(C)设计业绩要求:自 2019 年 7 月 1 日以来以担任设计负责人职务承担过单项工程施工造价不低于800 万元的展馆陈列工程(或布展工程)的设计业绩(临时性布展除外)。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2(4)、3.2(5)、3.4、3.5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6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该项目公告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17:30至2022年8月2日17:30。
2、如有意参与本项目,请于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凭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承诺书原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3、工本费:300元/份,此费用不予退还。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2 年 8 月 29 日 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农发集团公司网站、泰州市现代农业开发区管委会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管委会、泰州市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建方)
地 址: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0523—862898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城大厦B座9楼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张女士、陈先生
电 话:0523-8688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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