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苏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拥有一处商业房产,位于泰州市海陵区春晖路5号11室,占地面积256.5㎡,建筑面积719.11㎡,共三层楼。该处房产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与江苏畜牧兽医学院仅一墙之隔,周边商铺林立,是您开设店铺的理想场所。原来一楼二楼装修为饭店,三楼用于办公,现整体公开征集承租方。
一、基本信息
1.房产面积:719.11㎡;
2.房产位置:泰州市海陵区春晖路5号11室(江苏牧校东门北侧);
3.房产用途:商业用房;
4.房产层数:总层数为3层,整体出租;
5.租期:三年;期满后,如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在不改变租金增幅支付模式的前提下,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6.租金(以人民币计):起拍价为16.35万元/年;第二年开始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年上涨10%。
7.租金支付期限要求: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每年第一月缴纳本年度租金。
8.合同签订期限要求:竞得人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到我司签订合同,过期视同放弃租赁,由第二价高者得。
9.保证金。
(1)金额:¥5万元(人民币伍万元整);
(2)缴纳时间及退还:竞价前缴纳;中标(承租)方在签合同后转为押金(在承租方租赁期满且退房后无息退还);未中标方在竞价结束后退还,该费用在缴纳至我公司期间不计利息。
(3)缴纳方式:电汇或网银支付;
(4)收款单位:江苏苏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农业开发区支行;账号:3210200171010000016367。
10.物业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租赁期间,房产的物业费由承租方自行支付;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申请办理供水、供电、电话、网络等,并自行承担所发生的水、电、电话、网络等费用。
11.其他:
(1)同等价位下,该处商铺原合作经营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承租期满后,如承租方不再续租,需在三十日内拆除且需恢复成承租前原状;如未在三十日内恢复视为自动放弃,该处房产内的固定设施归江苏苏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且我公司不补贴任何费用给承租方(若承租方拆除自行装修及设施后未恢复承租前原状,招租人没收保证金)。
(3)承租方需以有偿方式无条件接受房产内江苏苏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起始投入的固定资产设备,费用按第三方专业评估公司评估价为准(购买后该部分设备归承租方所有)。
(4)租赁期间,承租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经营及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及经营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乙方应在租赁房屋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相关安全设施,严禁将安全设施用作其它用途。承租方应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房屋内的安全生产及经营工作,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户承担。江苏苏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有权对该处商铺的安全运行进行督查,如发现一般安全隐患,承租方须在规定日期内整改完毕,并向我公司派出的安全员进行汇报;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须立即停业整改,如承租方拒不执行,我公司有权停止其继续运行,甚至收回房产,已收租金不退。
(6)租赁期间,承租方按实际需求自主进行装修(严禁破坏房产原有结构),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将装修的完整设计图纸提供给招租人);承租人自行负责租赁房产的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7)租赁期间,承租方严禁将该房屋部分出租或整体转租,如发生此类行为,我公司将收回该房屋,保证金不退。
(8)因国家政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房屋受损、拆除、搬迁等影响,我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承租方也要无条件配合执行。
二、征集对象
1.承租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自然人;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承租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4.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三、招租形式
1.报价方式:竞争性谈判;
(1)信息发布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直接成交,以不低于起拍价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进入竞价程序,采取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成交价和承租期限。
(2)报名资料提交评审在该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竞价幅度为2000元/年。
四、报名及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1.征集时间:
起始日期:2023年11月7日
截止日期:2023年11月22日
2.报名地点:泰州市农业开发区通达路8号苏中农业公司
3.报名资料:
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递交如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招租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需要本人签名确认。
以上材料弄虚作假、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4.竞价时间:11月23日上午9:30召开竞价说明会,会后现场缴纳保证金(不接受现金,请准备使用手机银行方式支付),11:00正式竞价程序。
5.竞价地点:海陵区春晖路5号11室参与竞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338876300
联系地址:泰州市农业开发区通达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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